记者从固原市中院获悉,7月1日至3日,泾源县法院在固原中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范玉碧等8人涉恶案件。因案情疑难、复杂,该案庭审历时3天,部分被害人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法庭审理。公诉机关指控,年被告人范玉碧、范玉钊开办了诚信寄卖行,以高利放贷及典当质押为主要业务。年至年期间,被告人范玉碧、范玉钊、范玉玺纠集被告人杨生虎,以暴力、威胁、滋扰、驱赶从业人员和直接或间接控制他人经营场所等手段,强拿硬要或者任意占有他人财物,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。被告人范玉碧等人在固原市及辖区多县区实施多次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、欺压百姓,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,形成了以被告人范玉碧、范玉钊、范玉玺为纠集者,被告人杨生虎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。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、敲诈勒索罪、非法拘禁罪分别追究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因疫情防控因素影响,该案在被告人提审等庭前准备工作开展中存在较大困难。泾源县法院及时制定了详实的庭审计划和警务保障预案,并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管辖、回避、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。该案将择期宣判。(宁夏日报记者 张涛/文 固原市中院/图)(来源:宁夏日报客户端)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矩阵